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二)办理单位:成华区财政局(三)办理窗口: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四)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七)窗口电话: (八)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4号)第三十六条2、《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表会常务委员会2001年第63号公告)第十九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日财政部令第27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成华区政务中心财政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办事项,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内容后,将相关材料送交行政审批科。第二步:审批机关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到实地查看场地和设施,然后审批机关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doc,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四、申请材料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一份;2、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的书面申请一份(说明:1、申请审批机关的名称2、申请事由3、拟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业务范围等基本情况4、申请单位公章或合伙人(全体股东)的签名和盖章);3、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原件一份;4、查验从业人员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如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至少满一年);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份;8、查验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原件收复印件一份五、申请表格申请人可登陆“成都市成华区政务审批服务网”()下载或到财政局窗口领取六、前置条件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