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证明商标,举个例子,比如金华火腿、安溪铁观音等等就属于比较典型的证明商标。那么,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什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存在关联的标志。地理标志与证明商标有很多相同之处,但两者实际上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一)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申请部门不同。
地理标志可以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进行法律注册和管理,也可以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农业部以登记的形式进行保护和管理。证明商标则只能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注册保护。
(二)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使用主体不同。地理标志是基于原产地的自然条件和原产地的世代劳动者的集体智慧而形成,它应属于原产地劳动者集体所有。
证明商标则应当显示其开放性一、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只要其经营商品或服务达到管理规则的特定品质就可以要求使用证明商标,而申请人则不可以使用(主要负责监督他人使用)。
二、什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本特征有三点:
(一)标明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地理位置);
(二)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
(三)该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理来源。
由以上定义我们不难看出,协议要求各成员国保护的地理标志,实际上属于较特殊的地理标志,它更接近原产地名称。
三、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
(一)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二)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他人办理证明商标使用手续后一个月内。
(四)但必须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
(五)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履行控制职责。
(六)证明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的,注册人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其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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