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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客户咨询,自己已经注册了相关的商标,怎么还是会不胜其扰的被侵权。往往一部火爆的作品背后,是这些管理知识产权人最棘手的难题。对于这样的客户,胜算给出的建议是:商标需要版权化以获得对已注册商标的全面保护。下面胜算来为您详细讲解:为什么注册商标还要再进行版权登记,有哪些好处。
为什么申请商标的同时还要申请版权?
“商标版权化”是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1、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作品注册商标。
2、能够使版权人的权利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保护。
3、节约费用,不用续展,保护期限长。【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版权证书是证明权利归属的重要证据,是维权过程中重要依据。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是具有独创性。在我国的实践中,独创性的标准并不高,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东东都有资格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不是所有的文字商标都适合申请版权,常见的2-4个字的如“长城”“娃哈哈”以及“农夫山泉”等。这些词汇太过于简短,不具有独创性,无法获得著作权的保护,而且申请版权的意义也不大。
图形商标,如果不是过于简单,一般都是可以申请版权的。例如奥迪的四个圈、康师傅的厨师形象、米其林的轮胎人等,都能获得著作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