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编辑: 张智勇—赵红霞辩护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标准 一. 概念: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标准 二. 刑法条文 1.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2. 司法解释(2004 年):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商标法》》 第四十条第三款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构成犯罪的, 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通知》 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要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 律、 法规以及我国参加或者缔结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充分、 平等、 及时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厉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对民事侵权行为, 除依法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 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或者拘留等制裁。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