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财税〔2016〕36号),
融资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售后回租合同,试点纳税人可继续按照合同期满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经批准,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并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商务部可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合同,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金融售后回租服务的销售额:
①销售金额为总价和向承租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对外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贷款利息)、债券发行利息后的余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售后回租服务时,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收取的本金。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试点纳税人为有形动产提供融资售后租回服务,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可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开具普通发票。
(2)销售金额为向承租方收取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已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贷款利息)和债券发行利息后的余额。
此外,其他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仍按财税[2016]36号文现有政策执行。
融资租赁企业应缴什么税?
应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税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财税[2013]37号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