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比例与分红不一致是否可以?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是可以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即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未按照出资比例(股权比例)分红的,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分红。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领取股息,但全体股东同意不按照其出资比例领取股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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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1.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利时,按照约定履行,约定优先;
2.全体股东未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享红利时,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红利。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实缴出资比例并不是认缴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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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规定?其实很好理解。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认缴。未实际缴纳的出资对公司没有实际影响操作,因此在分配红利时不应考虑。因此,本条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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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款:《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股东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