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是什么?
(一)对于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账款或预付款,以及监管期内B类、C类企业的预收账款或预付款,企业应自收账或付款之日起30日内通过企业端监控系统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账款或预付款金额、关系类型等信息。(二)对于监管期内A类企业延迟收付款90天以上(不含)和B类或C类企业延迟收付款30天以上(不含)的,企业应自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控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付款日期、相应的报关金额及相关关系类型。
(三)对于按照上述1、2项规定应申报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未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控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申报的,向外汇局提交情况说明(说明未及时通过监控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申报的原因、需申报的项目及具体内容)进行现场申报。
(四)对于其他贸易信贷业务,企业可根据相关业务对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影响,自主决定是否向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对于需要报告的,企业可自进出口或付汇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监控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或自进出口或付汇之日起30日后(不含)向外汇局现场报告。
出口信贷名词解释?出口信贷(英文名:ExportCredit)是指为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其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和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种。
鼓励国内银行向国内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低息贷款,以解决国内出口商的困难。;资本周转,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向国内出口商支付货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