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如何做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1.租赁期开始日,企业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含增值税)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时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扣除可抵扣增值余额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借方:账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根据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根据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根据差额记入贷方,并记入"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记入借方。
2.每期支付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帐户和信用与信用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支付的租金包括演出成本,借记账户如"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根据演出成本。
3.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各期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配时,将当期应分配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误记入"财务费用"账户,并记入"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账户。
4.企业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和自有固定资产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应以租赁合同为依据。如果能够合理确定企业将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该资产的所有权,则可以认为企业具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折旧年限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为准。不能合理确定租赁期满后企业能否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按照租赁期和租赁资产寿命中较短者确定折旧年限。当折旧被提取时,它被借记到"制造费用"账户,并记入"累计折旧和折旧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