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禁养犬新规定?
规定,养犬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做到依法、文明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二、除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犬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身高55厘米以上的犬只。违反本条例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养犬人应定期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办理免疫证明。
四、犬只应当圈养或者拴养,不得散养。犬只外出应当拴系,主动避让老人、孕妇、残疾人、儿童、行人和车辆,不得妨碍他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