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财税[2001]121号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免税的范围包括1、单一散装饲料。指来源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它的范围仅限于麸皮,蒸馏器和。;谷物、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和菜籽粕、棉籽粕、葵花籽粕、花生粕及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的单一散装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和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组成的饲料,其中单一散装饲料、粮食和粮食副产品的配合比例不低于95%。
3.配合饲料。是指根据不同饲养对象和不同饲养对象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按照饲料配方,对各种饲料原料进行工业化生产后,能够满足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以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是指根据饲料产品国家标准要求,能够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的微量元素(4种以上)和维生素(8种以上)的均匀混合物,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的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