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干线迁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电力杆及时迁移,确保供电和用电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道路、广场、高速公路、城乡公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中涉及的电力杆线迁移活动。
第三条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统一标准、分类补偿、共同负担明确了电力杆线迁移的补偿标准和分配机制。
第四条电力杆线转让审批程序:
(一)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涉及电力电杆搬迁的,由电杆产权单位提出具体搬迁意见和规划设想,提交城市道路建设方和道路规划设计单位,纳入城市道路电杆总体规划,综合平衡,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二)城乡道路建设,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管线综合规划设计与道路设计同步进行,并报规划部门审批。
其中,管线单位提交单管线施工图后,规划部门可重新核发单管线规划许可证。
(3)其他项目按规划程序办理。
第五条电线杆搬迁费用的承担标准:
(一)市政道路(含公园内道路)、广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县道、10KV及以下架空电杆承担标准。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杆迁移中,对于混凝土杆,项目建设单位按2000元/杆、1000元/缆(含380V按1500元/杆、500元/缆)补偿供电公司,其余由供电公司承担;搬迁后采用钢管塔的,项目建设单位按2.5万元/塔补偿供电公司,其余由供电公司承担。
(2)园区内企业用地范围内的电线杆搬迁,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材料费、人工费、税金之和补偿供电公司,其余部分由供电公司承担。
(三)经市批准,确需承担10KV及以下电缆地下工程费用的。
1.土建主管道由道路所有人负责建设,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2.10KV配电设施的采购和建设由供电公司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材料费、人工费和税金之和的70%补偿供电公司。
(四)需要迁移35KV及以上电力杆线的费用标准
项目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材料费、人工费、税金之和)补偿供电公司,其余部分由供电公司承担。
电力杆线迁移规定?
规定1:电力杆线转接接头不应离电杆太远,一般为5至8米。规则二:如果电力杆线路转移段附近有拉杆,尽量从这里接。
规则三:电力杆线在其他线路附近移动和作业时,要注意感应电的保护,确保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规则4:电杆原则上根据地形地貌使用架空线,无路径条件时使用电缆。